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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校亂收費愈演愈烈屢禁不止已成滋生腐敗溫床來源:中國(guó)經濟周刊 發(fā)布者:中國(guó)經濟周刊 發(fā)布日期:2011-10-18 10:05 浏覽次數:1025
越繳越多,越多越亂,越亂越繳 搞不定的擇校費 “老爸,看你的!” 某學區(qū)房的廣(guǎng)告,直白地說。
屢禁不止、愈演愈烈的高昂的“擇校費”(亦稱(chēng)“贊助費”),無疑成爲“拼爹”的重中之重。一份被家長(zhǎng)們廣爲傳閱的2011年北京市部分知名小學的“幼升小”擇校費價位表中,最低爲8萬元,最高的達到25萬元。 在一所重點小學的門口,數位正在接孩子放學的家長(zhǎng)認可瞭(le)這份名單上他們所關注的學校價格,他們中間,繳納“擇校費”最低的是10萬元。 每年開學前,家長們爲瞭(le)讓孩子進名校,托關系、走後門、遞條子,各顯神通。今年五六月份,北京市某重點中學校長在接受《中國經濟周刊》採(cǎi)訪時表示,因爲遞條子的實在太多,每年這個時候,他都必須要關手機“避上一陣”,話音剛落,其手機上就接到瞭(le)一條“求幫忙”的短信。 爲瞭(le)擇校,一些家長把戶口挂在著名學校的片區内,但是實際居住地卻不在那裏,即所謂的“挂戶”。教育圈流傳著(zhe)一個頗爲戲劇性的故事:北京某實驗小學的老師做家訪,竟發現8個學生家的門牌号碼,是學校附近的一條馬路邊的廁所。 而通過(guò)“擇校費(fèi)”斂财的現象更是屢禁不止。 2008年被揭露的中關村三小腐敗案中,該校的賬外資金超過瞭(le)1億元,幾乎全部來自於(yú)“片外”學生入學繳納的“擇校費”。據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2011年6月公布的調研報告顯示,教育系統的職務犯罪近幾年呈上升趨勢,多表現爲中小學校長利用負責招生的權力,私自招收編外學生,侵吞單位賬外款。 去年10月13日,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等7部委發布《關於(yú)2010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中明確(què)表示,“力争經過3到5年的努力,使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不再成爲群衆反映強烈的問題。” 一年過去瞭(le),擇校亂收費(fèi)問題依然“群衆反映強烈”。 近日,由21世紀教育研究院與某網站聯合舉辦(bàn)的關於(yú)“小升初”狀況的網絡民意調查中,88.6%的網友認爲北京市“小升初”問題“嚴重、非常嚴重”。 北京理工大學教授、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zhǎng)楊東平則稱(chēng)之爲“民怨沸騰”。 合法的“擇校費” 9月5日,由21世紀教育研究院編(biān)寫的《北京市小升初擇校熱的治理:路在何方》調查報(bào)告(下稱《小升初報(bào)告》)在京發布。 調查報(bào)告負責人,北京理工大學教授、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zhǎng)楊東平在接受《中國經濟周刊》專訪時表示,之所以選擇“小升初”作爲研究對象,是因爲相關部門對這一階段的監管存在真空且“民怨沸騰”。 “實際上這一階段收取‘擇校費’是‘合法化’的。”楊東平說。根據《小升初報告》披露的内容,義務教育階段名校收取的“擇校費”多稱“贊助費”,是有關部門許可的,是“合法”的。例如,北京市小學和初中擇校費的“法定”标準約爲3萬元,但因人而異,被要求繳十幾萬、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大有人在。家長要将擇校費存到區教委指定的銀行賬戶或教育基金會賬戶上,但無任何正式單據和憑條。區教委一般按70%~80%的比例返還給學校,要求收支兩條線,主要用於(yú)改善辦(bàn)學條件和教師待遇。正因爲如此,名校收費的動機十分強烈。 廣東省教育廳、财政廳、物價局頒(bān)布的《關於(yú)進一步規範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有關問題的通知》顯示,擇校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财政部門按50%的比例返還給招生學校用於(yú)改善辦學條件,其餘部分返還給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用於(yú)扶持和改造本地薄弱學校。 一位不方便透露姓名的原教育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不管是各省份間具體執行何種比例返還,“收支兩條線”的形式一直存在,在客觀上也助長(zhǎng)瞭(le)愈演愈烈的“價格戰”。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山東省監察廳副廳長孫繼業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坦陳,“擇校費”這個名目,在各學校的賬目裏是不出現的,基本上都是以捐資助學費的形式出現。《教育法》第48條規定,國家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向義務教育捐贈,所以有些學校就打擦邊球,鑽政策的空子。 對此,楊東平補(bǔ)充,北京地區的“贊助費”都是直接交到各個區的教育基金會,像海澱(diàn)區教育基金會,都不直接交到學校,基金會的錢是由區教育局來掌握的,再按照一定比例返還給學校。 “這個在北京市等於(yú)是公開的,它有一個很冠冕堂皇的說法,收這個費就是爲瞭(le)改造薄弱學校縮小差距,其實這是加大學校差距的主要因素。因爲現在公辦學校獲得的國家撥款都差不多,所以造成差距的主要來源就是這種‘贊助費’、‘擇校費’。”楊東平說。 錢去瞭何處? 今年5月,廣州市第一次公開瞭(le)市内各區中小學的擇校費數額,高達(dá)11.39億。其中捐資助學費94405.87萬元,擇校費19520.99萬元。 相關文件中,對於(yú)資金的具體流向的表述,多爲“嚴格用於(yú)教育系統公用支出,不得用於(yú)教職人員的工資、福利等開支”,或是“擇校費應全部用於(yú)學校的發展和改善辦(bàn)學條件,不得挪用擇校費發放教師、幹部、職工工資、獎金、福利或平衡财政預算”。 但實際情況是,由於(yú)表述模糊,“用於(yú)學校發展和改善辦學條件”成瞭(le)一個大筐,形形色色的内容都被裝瞭(le)進來。9月15日央視《焦點訪談》播出的《擇校費到底用在瞭(le)哪裏》節目中,廣東不止一所學校将擇校費用於(yú)支付教師福利、臨時工工資、物業乃至爲學校購置新車。 同樣的情況(kuàng),也發(fā)生在北京。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北京某重點(diǎn)中學教師向《中國經濟周刊》透露,學校的多功能廳已經很新,但每年都要“修葺”,“現在比人民大會堂還要氣派”,而他們的工資也確(què)實比普通中學的老師有優勢。 對此楊東平表示,希望北京也可以公布擇校費。至少區教育局要公布區教育基金會收瞭(le)多少錢,返回給學校多少,都花到哪兒去瞭(le),“這筆(bǐ)巨款的數目沒有人知道,至少要先信息公開”。 “迫於(yú)經濟的壓力”成爲許多收費學校的托詞。對此,孫繼業予以否定。他認爲,目前我國已經實行瞭(le)義務教育的保障機制,經費逐年提高能夠保證學校的正常運行,凡是能夠收這些費的學校都是軟硬件比較好的學校,尤其是硬件不需要大的投入、建設,不大存在經費的壓力。 楊東平更是“一針見血”地指出,收取“擇校費”的名校,絕對不是因爲缺錢,且名校還利用這筆錢在全國範圍内招老師,把各地的名師招過來,更是加大瞭(le)學校的差距。而且義務教育階段的“擇校費”加劇瞭(le)社會的不公,容易滋生腐敗(bài)。 據北京市海澱區檢察院統計,從2006—2010年10月底,共受理涉及中小學在職人員的舉報(bào)線索32件,其中涉及職務犯罪線索15件,包括貪污線索7件,索賄、受賄線索4件,挪用公款線索2件,其他職務犯罪線索2件。據瞭(le)解,舉報(bào)線索主要發生在招生等領域,且被舉報(bào)人多爲“一把手”,校長、書記有11人,約占35%。 “擇校費”俨然成爲瞭(le)滋生腐敗(bài)的溫床。 關鍵是主管部門的決心 如何才能從(cóng)根源上遏制住“擇校亂收費(fèi)”? 2011年3月,北京市與教育部簽訂《北京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備忘錄》,承諾到“2015年,本市16個區縣全部實現縣(區)域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7月,北京市與所屬16區縣正式簽訂責任書,落實此事。同時發布《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yú)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的意見》,明確(què)要求:“嚴格執行關於(yú)捐資助學的有關規定,嚴禁捐資助學與學生入學和招生錄取挂鈎,嚴禁向學生收取與入學挂鈎的任何費用。” 對此,楊東平表示,隻要“相關主管部門下瞭(le)決心,事情就不會難辦”。《小升初報告》希望是“三步走計劃:第一步,2012年,實現取消贊助費和擇校費;2013年,實現取消占坑班,還要調整劃片、擴大就近入學,並(bìng)且取消共建生、條子生和推優生;在2015年取消初中階段的重點學校,實行示範性高中名額下放,實施教師流動制度以及學校合理布局均衡配置資源”。 楊東(dōng)平舉例,像上海、杭州就沒有“擇校費”問題,究其原因是政府和監管部門的态度是“絕對不能收,誰收誰撤職,非常嚴格,這是高壓線”。而且杭州連高中階段的擇校費都取消瞭(le),上海也已經承諾兩年之内取消高中擇校費,北京隻提出“逐年減少”,但什麽時候取消沒有具體時間表,所以北京在這方面還是比較後進。 《小升初報(bào)告》發布的第二天,楊東平就把報(bào)告送給瞭(le)北京市教委,但到現在還沒有回應。“我們希望能跟教育主管部門坐下來溝通,面對面交流一些想法,但遺憾的是,至今還沒有人來找我們。”楊東平不平靜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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