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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停止對三類行爲勞教審批 對在教人員繼續執行來(lái)源:雲南網 發(fā)布者:雲南網 發(fā)布日期:2013-02-06 09:11 浏覽次數:807
勞教制度在各個曆史時期爲維護社會治安,確(què)保社會穩定發揮瞭(le)積極作用,同時也逐漸暴露出一些弊端,改革勢在必行。
誰家的娃娃誰家抱,堅決防止因信訪渠道不暢(chàng)、部門間推诿扯皮而導(dǎo)緻越級訪、重複訪、非正常上訪的情況。 廣東或在今年停止勞教制度 據南方日報(bào)報(bào)道,1月28日,廣東省人大會議列席人員、省司法廳廳長(zhǎng)嚴植婵告訴記者,根據目前公布的信息,勞教改革方案将按照程序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如果審議通過,廣東将按照方案以及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的要求推進改革,有可能在今年适時停止勞教制度。 嚴植婵表示,一旦確定停止勞教制度,意味著(zhe)勞教系統不再接收勞教人員,而在教的勞教人員将於(yú)到達勞教期限後解教。 “我們已經做好各項工作準備(bèi)。目前廣東勞教人員大量的是強制戒毒和康複戒毒人員,真正意義上的勞教人員比例很低。”嚴植婵補(bǔ)充,全省現有勞教人員主要有賭博、賣淫、嫖娼等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違法行爲。 至於(yú)公衆關注的停止勞教制度是否會影響勞教機構和幹警隊伍這一焦點(diǎn),嚴植婵直言,“沒有那麽大的問題。” “從現在起,我省對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纏訪鬧訪、醜化領導人形象等三種行爲的勞教審批統一停止。對其他違法情形的勞教審批全部暫停,依據相關法律進行處理,不再採用勞教手段。”“對目前在教人員應繼續執行、自然消化。”“原則上不受理涉及勞教制度曆史問題的上訪,確有執行錯誤的,按個案處理。”昨日,在全省政法工作視頻會議上,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孟蘇鐵作瞭(le)上述重要發言。這意味著(zhe),我省今年不會再有人被決定勞教。至此,我省的勞教制度改革跨出瞭(le)曆史性的一步。 孟蘇鐵同時表示,全體勞教民警爲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穩定和諧作出瞭(le)重要貢獻。在改革過程中,要特别關愛(ài)、真正用好這支隊伍。 昨日會議還對25名2012年度省見義勇爲先進個人予以表彰,對涉訴信訪、戶籍制度改革等當(dāng)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要工作進行瞭(le)部署。 勞教 勞教審批全部暫停 三類行爲勞教審批停止 昨日會議上,孟蘇鐵強調,要確(què)保勞動教養制度改革平穩推進。“勞教制度在各個曆史時期爲維護社會治安,確(què)保社會穩定發揮瞭(le)積極作用,同時也逐漸暴露出一些弊端,改革勢在必行。”他說,根據我省實際,推進勞教制度改革要把握好幾個環節: 一是把握好原則。從現在起,對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纏訪鬧訪、醜化領導人形象等三種行爲的勞教審批統一停止,對其他違法情形的勞教審批全部暫停,依據相關法律進行處理,不再採(cǎi)用勞教手段。對目前在教人員應繼續執行、自然消化。原則上不受理涉及勞教制度曆史問題的上訪,確(què)有執行錯誤的,按個案處理。 二是保持勞教場所安全穩定。要加強對在教人員的教育管理,確(què)保在教人員思想穩定。加強安全防範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加強解教人員銜接,落實安置幫(bāng)教措施,幫(bāng)助解教人員順利融入社會。 三是統籌相關工作。要把勞教制度與社區矯正、強制隔離戒毒和基層基礎建設統籌考慮,使現有力量資源發揮更大效益。長期以來,全省勞教系統爲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穩定和諧作出瞭(le)重要貢獻,全體勞教民警爲此付出瞭(le)心血和汗水。在改革過程中,要特别關愛(ài)、真正用好這支隊伍。他表示這支隊伍在強制戒毒方面的任務也非常重。 信訪 各級黨委政法委不再集中向下交辦信訪案件 孟蘇鐵指出,近年來,解決涉訴信訪問題取得瞭(le)明顯成效,同時,涉訴涉訪總量仍在高位運行,少數群衆“信訪不信法”“信上不信下”“棄法轉訪”等問題突出,嚴重損害司法權威。他表示,要以貫徹執行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爲契機,将涉法涉訴信訪從普通信訪中分離出來,符合條件的納入司法程序。各級黨委政法委不再集中向下級黨委政法委交辦(bàn)信訪案件,由各級政法機關自上而下交辦(bàn),依據案件管轄權限,由責任單位負責辦(bàn)理,“誰家的娃娃誰家抱”。堅決防止因信訪渠道不暢、部門間推诿扯皮而導緻越級訪、重複訪、非正常上訪的情況。 要及時有效化解社會矛盾,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層(céng)、消除在萌芽狀态,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群體性事件,仍是平安建設重中之重的任務,要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鎮、矛盾不上交”爲目标,大力加強人民調(diào)解工作。 此外,要穩妥有序地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全面實行居住證制度,推動(dòng)基本公共服務向常住人口全覆蓋(gài),逐步使大多數流動(dòng)人口在城鎮和農村安全樂業。 觀察 全國政法工作會議傳信号 或将停止勞教制度 昨日,全省政法工作會議上的“暫停勞教”消息,無疑是對(duì)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的貫徹(chè)與落實。 1月7日,全國政法工作會議在京召開,将推進勞教制度改革作爲今年的工作重點,同時多家媒體發微博表示: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稱(chēng),中央已研究,報(bào)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今年或停止使用勞教制度。 “停止瞭(le),就離廢除不遠瞭(le)!勞教改革終於(yú)有瞭(le)實質性的進展!”消息一出,多名知名專家、學者紛紛表示支持。這被認爲是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釋放出的最積極的信号。 雖然中央媒體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的相關報道中,均未明確(què)提及“今年停止使用勞教制度”。不過參加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的多位官員向媒體證實瞭(le)上述消息。 随後,新華網發布消息稱,全國政法工作會議1月7日在北京召開。會議確(què)定瞭(le)2013年工作思路,将推進勞教制度改革、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改革、司法權力運行機制改革、戶籍制度改革“四項改革”確(què)定爲2013年工作重點。 同時,新華社發(fā)布《期待把維穩式勞教掃進曆史垃圾堆》的短評:半年前中國網事曾發(fā)表《三評永州》,指出唐慧案留下的不是個句号,而是個大大的問号,指向屢屢引起争議的維穩式勞教。全國政法工作會議7日在京召開,我們期待勞教制度改革進一步推進,把拖時代後腿的維穩式勞教盡早掃進曆史垃圾堆,這才是對(duì)“唐慧之問”最好的回答。 勞教制度被異化 繼續保留不合時宜 事實上,對勞教制度的反對聲,一直都存在,近年來多位學者、教授曾聯名要求廢止。著名經濟學家茅於轼、著名社會學者於建嵘
北京盈科(昆明)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楊名跨表示,勞教是上世紀50年代法制極不健全的背景下,新政權爲加強社會管制尤其是大量敵特反人員問題而設立的制度。在國家法制基本健全的當下,還繼續保留已不合時宜。因爲治安管理處(chù)罰法及刑法已基本做到密而不疏,故再沿用勞教這樣的“老黃曆”完全悖逆瞭(le)時代潮流。 勞教的“違法性”被廣爲诟病。法學界普遍認爲其明顯與憲法規定不符。根據《憲法》第37條, 任何公民非經檢察院批準、決定或法院決定不受逮捕。而逮捕僅是刑事偵查中的臨時性強制措施,即須檢法批準決定;勞教可剝(bō)奪公民人身自由高達(dá)4年,卻僅由警方自行決定。 其次是其直接違反瞭(le)《立法法》。根據《立法法》第8條,對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chù)罰,隻能由全國人大制定法律予以設定,而勞教制度無論是初始的人大批準,還是後來的國務院批準,都不夠格視同爲全國人大的立法位階。 雲南淩雲律師事務所主任李春光表示,勞教制度和當前的法律體系是不相容的、有明顯沖突的,廢除勢在必行。一般來說,長(zhǎng)期限制人身自由,應該由《刑法》規定在刑罰中來承擔,由公安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審判,而勞教變(biàn)相把三個程序簡化成一個程序,由公安自偵自查自定。“這完全是反法治的”。 沒瞭勞教還有強戒 對警察影響不大 據報道,目前中國有300多勞教管理所,屬於(yú)司法系統下設機構,幹警職工10萬多人,收容26萬名勞教人員。有人擔心,若勞教廢除瞭(le),會對幹警以及機構設置産生一定的影響。記者瞭(le)解到,我省共有在冊的勞教人員800多人,實際正在執行的人員僅有200多人。 記者瞭(le)解到,雲南勞動教養工作始創於(yú)1955年10月,是全國最早建立勞動教養場所的省份之一。到2001年7月,省勞教局升格爲副廳級機構。目前,包括雲南省戒毒勞動教養管理所、雲南省女子勞動教養管理所和昆明市強制戒毒勞動教養管理所在内,雲南設立的勞教所共有14個。總體說來,雲南的勞教人員呈逐漸下降的趨勢。2002年1月至2006年12月,雲南累計收容勞教的人員有41742人。而2007年至2012年9月末,雲南累計新收容勞教的人員隻有6008人。 自從(cóng)2011年,強制戒毒權從(cóng)公安轉到勞教系統以後,我省衆多勞教所又多瞭(le)一塊“強制戒毒所”的牌子,擔負起瞭(le)強制戒毒的重任。事實上,這一塊工作正成爲勞教警察們的主要工作。“沒瞭(le)勞教,還有強戒。不是說勞教停止瞭(le),勞教系統的警察就沒事幹瞭(le)。強戒的任務也很重,活很多!”相關人士表示。 勞教立廢之路 一般認爲勞教制度始於(yú)1957年8月3日,國務院發布瞭(le)《關於(yú)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 2004年1月下旬,廣東省政協委員聯署由朱征夫發起要求廢除勞教的提案,要求廣東先行一步廢除勞教制度,得到瞭(le)深圳市社會科學院院長樂正教授、中山大學曆史系教授邱捷、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教授王衛紅、廣東經濟管理學院法律系教授藍燕霞、中新社廣東分社社長陳佳、《羊城晚報(bào)》總編輯潘偉文等六位政協委員的附議。 2007年底,包括經濟學家茅於轼、維權律師李方平、學者胡星鬥等69位中國學者和法律界人士聯署發表瞭公開信,呼籲取消勞動教養制度。 2008年3月,全國人大代表、陝西省人大常委會委員馬克甯正式提交建議,呼籲廢除勞動教養制度。馬認爲,國務院關於(yú)勞動教養的行政法規違反《憲法》、《立法法》的規定,也違反瞭(le)《行政處罰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應當廢除。 2012年10月9日,國新辦(bàn)發表《中國的司法改革》白皮書,中央司改辦(bàn)負責人姜偉稱(chēng),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勞動教養制度的改革方案。 1月7日,全國政法工作會議召開,将推進勞教制度改革作爲今年的工作重點,有消息傳(chuán)出:中央已研究,報(bào)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今年或停止使用勞教制度。 典型案例 唐慧案 11歲女兒被逼賣淫100餘次,唐慧憤然上訪卻屢遭不公正對待,6年後案情才得以昭雪。然而僅過瞭(le)兩個月,2012年8月2日,唐慧被湖南永州以“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造成瞭(le)極壞的社會影響”勞動(dòng)教養一年六個月。幾天後,在輿論壓力下唐慧獲釋。 任建宇案 大學生村官任建宇因多次發表“負面言論和信息”, 被重慶勞教處(chù)處(chù)以兩年勞教。2012年11月19日,勞教委撤銷瞭(le)勞教決定,任建宇重獲自由。 彭洪案 2009年9月重慶打黑期間,彭洪在論壇轉發打黑漫畫《保護傘》。認定爲“诽謗”,勞教兩年。2011年9月10日,勞教期滿獲釋。2012年9月7日,重慶市勞教委決定撤銷原勞教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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