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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官員:上調北上廣個稅起征點有合理性|個稅來源:中國(guó)網 發(fā)布者:中國(guó)網 發(fā)布日期:2012-11-27 09:29 浏覽次數:652
11月27日訊“十八大”報(bào)告中提出實現居民人均收翻番備受各方期待,有專家近日呼籲将個稅起征點提高至一萬元,成爲外界關注的焦點。對此,财政部财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王朝才26日在接受中國網财經頻道記者獨家專訪時表示,提高個稅起征點對於(yú)收入差距的調節功能有限,調得越高對於(yú)較富裕人群反而有利。因此,他認爲目前的關鍵是治理“富人的問題”,封死富人漏稅渠道。
個稅起征點上調至1萬元已具備條件? 黨的十八大報(bào)告中提出的“確(què)保到2020年實現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随後,在日前舉行的國際金融論壇第九屆全球年會上,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部原主任王健提出将“起征點”提高到1萬元,能夠較大範圍地惠及就業者,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 他在接受媒體採(cǎi)訪時談到,提高個稅起征點,對社會“有百利而隻有一害”。其中,“一害”就是稅收增長(zhǎng)幅度可能稍有所下降,但完全是财政可以承受的。 王健認爲,本著(zhe)先易後難的原則,提高個稅起征點比實行綜合稅容易。減稅有利於(yú)刺激消費,促進經濟發展。在提高“起征點”的同時,調整個稅的累進率,就能夠增加中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有利於(yú)培養中産階層,緩解收入兩極分化。根據《個人所得稅實施條例》的規定,個人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年收入12萬元正好是相當於(yú)月收入1萬元,從财政部門的個稅征繳規定出發,1萬元也是有依據的。 此前,2011年6月30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瞭(le)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yú)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根據決定,個稅起征點從2000元提高到3500元。該次個人所得稅法的修改涉及四個方面的内容調整,包括減除費用标準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調整工薪所得稅率結構,由9級調整爲7級,取消瞭(le)15%和40%兩檔稅率,将最低的一檔稅率由5%降爲3%。此外,還适當擴大瞭(le)低檔稅率和最高檔稅率的适用範圍。 今年9月1日,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一周年。據财政部測(cè)算,工薪收入者的納稅面将由約28%下降到約7.7%,納稅人數由約8400萬人減至約2400萬人,有6000萬人不需要繳納個稅。改革實施前四個月,減輕居民負擔(dān)550億元。 不過,财政部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受到提高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減除費(fèi)用标準的翹尾減收因素基本消失, 10月份全國财政收入10444億元,比去年同月增加1255億元,增長(zhǎng)13.7%,其中個人所得稅386億元,同比增加34億元,增長(zhǎng)9.6%,個人所得稅增幅由降轉升。 3500元個稅起征點是否需調整?專家稱爲時尚早 事實上,我國從1980年頒(bān)布個人所得稅法至今,個稅起征點共經曆瞭(le)3次調整,從最初的800元到現在的3500元,調整的頻率呈增快趨勢。但是,在我國經濟快速增長、居民收入大幅增長的背景下,個稅起征點的調整仍然難以滿足居民提高收入的迫切需求。 原國家統計局總經濟師姚景源今年6月在接受網絡媒體訪談時表示,目前3500元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diǎn)仍然比較低。他建議應該提至5000元。姚景源認爲,以家庭爲單(dān)位征稅是可行的。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某網站調查發起名爲“你如何看待個稅起征點定爲3500元”的網絡調查。結果顯示,大多數網友認爲3500元的起征點過低。全國政協委員、國家稅務總局前副局長許善達就曾建議,個稅不必要規定具體的起征點,它應随著(zhe)CPI的變化動态調整,並(bìng)且與CPI挂鈎,提高标準是CPI漲幅的2倍左右較爲合适。 對此,财政部财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王朝才在接受中國網财經頻道記者專訪時表示,随著(zhe)時代發展,生活水平的提高,費用扣除将逐步擴大,不過現在提出調高個稅改革爲時過早。“将個稅定義爲大衆稅還是富人稅很重要,我主張按大衆稅比較好。現在的3500元的起征點比較好,對於中部地區20幾個省來說,這個點已經不低瞭(le)。” 在他看來,如果從(cóng)北上廣三地來看,個稅起征點上調還有合理性;但是要是把1萬元的起征點放到甘肅、貴州、四川來看,目前3500元的起征點已經足夠高瞭(le)。 他建議,應該按社會平均撫養人口和平均的生活費用來考慮,分地區征收會造成“孔雀東(dōng)南飛”,“如果東(dōng)部地區還搞個稅優惠,富人自然會得到瞭(le)優惠,那别的地區的富人也會跑到東(dōng)部來。” 起征點提至萬元争議不斷 專家稱應封死富人漏稅渠道 不過,就像上次個稅起征點(diǎn)上調(diào)至3500元存在争議一樣,此次上調(diào)至萬元級别的呼聲,在業内分析中存在兩種聲音。 《經濟參(cān)考報(bào)》的一篇評論認爲,将個稅起征點提高至1萬元非常必要,也完全可行。該分析主要認爲,财政收入完全可承受提高後減少的稅收,同時惠及的都是依靠工資吃飯的工薪階層,是真正惠及中低收入百姓的民生民心舉措。 此外,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至1萬元,對當前經濟十分有利。由於(yú)我國經濟已經連續7個季度下滑,應對下滑的根本措施應是提振國内消費。而提振國内消費主要措施除瞭(le)增加居民收入和健全社會保障外,就是要減輕百姓稅收負擔。 此外,文章認爲,剛剛公布的城鎮居民前三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18427元,月均爲2047元,按照個人所得稅起征點(diǎn)爲月工資的13倍至26倍中位數的20倍計算,起征點(diǎn)應該爲40000元左右。因此,個稅起征點(diǎn)提高至1萬元並(bìng)不算高,完全可行。 不過,也有專家分析認爲,再度提高個稅起征點,無益於(yú)廣大工薪層的減稅,隻是令少數高收入者獲益。據《人民日報(bào)》報(bào)道,财政部财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認爲,國家統計局的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總收入爲23979元,月均收入也就是2000元左右。這樣一個收入水平,連3500元的個稅起征點都達不到,再往上提的話隻能是讓高收入者受益,與中低收入者無關。 賈康分析說,從整體稅負水平看,工薪階層的納稅面由28%下降到7.7%,九成以上的稅負低於5%,再減負的空間並(bìng)不大。提高“起征點”,表面上看是月收入萬元以下的工薪者得瞭(le)實惠,實際上是月收入幾萬元的高管和“打工皇帝”們實惠更多。 賈康認爲,個稅改革的關鍵不在“起征點”,也不能光盯著(zhe)工薪階層的工資收入。未來個稅改革的方向,應當是建立健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在調節收入分配上發揮更大作用,使稅負更加公平。更合理的制度設計,是合並(bìng)計算家庭所有收入,再考慮人均收入水平的差異,區别對待。 此外,《每日經濟新聞》援引專家觀點稱(chēng),進一步上調個稅起征點,隻是令少數高收入者獲益,低收入者受益不大。換句話說,現行的個稅制度並(bìng)沒有體現出明顯的個稅調節收入差距的杠杆作用,也沒體現出“比例平等”或者“按比例貢獻”的原則,而在事實上造成低收入者稅負高、而高收入者稅負低的局面。 對此,王朝才認爲,提高個稅起征點對於(yú)收入差距的調節功能有限,起征點調得越高,富人反而交的越少,對富人按現有個稅方案征稅,很容易就達(dá)到45%的最高稅率,如果把起征點再提高,富人交的個稅則更少。 “起征點(diǎn)的提高,真正減稅的是富人,其減稅的幅度最大,雖然普通老百姓也有減稅,但幅度沒有富人大”,“現在關鍵是把富人的問題治理下來,核心問題是富人漏稅太厲害,要通過信息的採(cǎi)集,把漏稅的各個渠道封死,富人漏稅這個問題比調節起征點(diǎn)更重要”,王朝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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