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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路橋收費實行年票制被指變相斂财|路橋|年票|斂财

來源:經濟參(cān)考報(bào) 發布者:經濟參(cān)考報(bào) 發布日期:2012-11-01 09:24 浏覽次數:651
   路橋“打包”收費(fèi)有變(biàn)相斂财之嫌

  媒體報(bào)道稱,将城市路橋“打包”收費,是時下不少城市的通行做法。在國家加強清理整治路橋收費的背景下,這種年票制開始遭遇尴尬:新近開征的廣東惠州市,七成車(chē)主未繳費;東莞市92萬輛汽車(chē),兩成欠繳年票……對一些市民而言,提起年票制很無奈:“這條路,這座橋,不管你走不走,都得留下‘買路錢’,且要年年繳。”  不少網民表示,這種“一刀切”式的年票制有失公平和科學,是一種強制攤派,實質上是在向車(chē)主斂财,也與稅費改革的大方向不相符合。網民建議,對這種年票制的具體執行應該做到區别對待、公開透明,強化經營運作監管。

  “打包”收費有失公平

  網民表示,路橋“打包”收費初衷旨在提高通行效率減少擁堵,但“走不走都得留下買路錢”的捆綁(bǎng)式收費有失公平。因爲不是所有的車(chē)輛每天都要路過收費站,将車(chē)輛“一刀切”,全部劃入年票管理範圍,這種做法的本質是在向車(chē)主斂财,必須加以制止。

  署名“王傳濤”的網民評論說,“打包”收費已經超越瞭(le)攔路設卡收費合不合理、貸款修路合不合理的範疇(chóu) 。在取消收費公路、讓公路回歸公益呼聲越來越高漲的當下,“打包”收費讓我們看到瞭(le)收費公路瘋狂斂财的本質 。

  “厲兆林2012”的微博說:“所謂的路橋費年票,就是原來已經取消的養路費的變(biàn)種。養路費取消,年票就出現瞭(le),而且還變(biàn)本加厲 ,引起車主的過度反應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打包”收費是筆糊塗賬

  有觀點(diǎn)認爲,路橋“打包收費”存在專款賬目不清、收費還貸(dài)無休止的問題。年票制度的存在與稅費改革的大方向不符。

  網民“走到十字路口”說,按照相關法規,路橋收費必須專款專用,征收的“年票費”應用於(yú)償還城市路橋、隧道建設的貸款。然而查閱各地财政預算報(bào)告發現,每年高達數億元的“年票費”用途,經常被籠統地表述爲“主要用於(yú)償還政府非經營性公路建設貸款”、“用於(yú)公路建設項目”,專款專用變得模糊不清。

  署名“王傳濤”的網民分析說,将收費站按地區“打包”存在許多問題。年票制是一種“預收費”,會讓許多車(chē)輛提前繳費,即便有些路橋到瞭(le)收費時間大限,也會以年爲單位 ,顯然,這樣的收費容易引起混亂。

  網民“馬紅漫”認爲,除瞭(le)合法性、科學性等方面的質疑,年票制度的存在也與稅費改革大方向不相符合。在2009年燃油稅改革破題之後,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等6項收費随之被取消,道路交通設施“多使用多繳費”的公平思路得到進一步彰顯,社會節能減排意識得到瞭(le)強化。然而,路橋費卻並(bìng)未被列入禁收之列,而是與燃油費、車船稅等稅種長期並(bìng)行,難以擺脫重複收費的嫌疑。

  強化經營運作監管

  網民認爲,年票制肯定有省事省錢的一面。然而,對於那些不常上路的車輛來說,路橋“打包”收費就有強制攤派之嫌。建議具體執行時區别對待、公開透明,相關部門須強化經營運作監管,同時接受社會監督。

  署名“聆聽_傾訴”的微博說:“盡量避免強制性政策收費。建議将當前的‘打包’式過橋收費制度改爲‘自助式’收費,根據市民實際過橋次數進行按量收費,甚至完全開啓自助過橋方式,車(chē)主一次性購一定含金額的消費卡,每次過橋自主刷卡,系統自動扣錢。當然,随著(zhe)社會的進步,希望國家能逐步取消此類收費。”

  “齊省齋”的微博建議說:“可以考慮第三方收費(fèi)的結算方式。所謂第三方,是非投資公司,也非政府派出的、獨(dú)立的第三人,可由民間組織充任,收費(fèi)随時公開,由社會監督。”

  網民“馬紅漫”評論說,城市路橋隻有被完全放置於(yú)公共服務框架之内,才可能規避相關收費引發的諸多争議。實現這一目标的路徑就在於(yú),分散城市路橋項目的投資主體,同時強化經營運作監管,保證在債務償清後隻收取與路橋折舊、養護相關的費用,公開借貸規模等核心數據、公示收費設計依據並(bìng)接受民意反饋等。隻有在路橋項目與逐利目标之間設置清晰的“防火牆”,才可能讓相關收費行爲更加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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