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衛生部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19日在北京召開全國縣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工作會議,要求300餘個試點縣破除“以藥補(bǔ)醫”機制,取消縣級公立醫院“藥品加成”政策,藥品價格要降低15%左右,降低群衆醫藥費用負擔(dān);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逐步理順醫療服務項目比價關系,鼓勵、引導醫務人員以病人爲中心,提高醫療技術服務質量與效率。
發展改革委等三部門近日發布《關於(yú)推進縣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推進縣級公立醫院改革過程中,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質,切實落實政府辦醫責任,加大财政投入;推進縣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要與财政、醫保等政策進行銜接,同步推進,充分發揮政策合力;建立考核獎懲制度,強化醫藥費用控制,確(què)保改革後群衆醫藥費用負擔有所減輕。
三部門強調,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必須做到三個“同步”:提高醫療技術勞務價格與降低部分檢查檢驗價格同步,促進醫療機構不斷提高技術水平和服務質量;提高醫療服務價格與取消藥品加成、降低藥品價格、控制藥品費用同步,促進醫療機構不斷規範診療用藥行爲;提高醫療服務價格與提高醫保支付水平、改革醫保支付方式同步,確(què)保患者醫藥費用負擔(dān)有所減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