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爲首頁 | 聯系我們 | 幫助中心
 
 國内最大的安全信息平台!
首 頁 安全信息 礦業技術 礦業資源 安全産品 安全書城 人才招聘 設備展會 服務威客 安全論壇 視頻專區 在線留言
行業标準   礦業考場   安全動态   政策法規   工傷知識、健康   安全培訓   安全标識   工程監理   安全人物   安全範文   安全漫畫   安全标語   
       熱門搜索: 招聘千米定向鑽機管理和機長 千米定向鑽機瓦斯治理工程施工專業隊 瓦斯抽採泵站建設安裝隊,瓦斯抽採管道工程安裝隊 反井鑽專業施工隊,防治水鑽孔專業施工隊 4000-6000-13000型定向鑽機系列産品配件
  當前位置:首頁 >> 安全信息 >> 今日關注 >> 國内新聞

最高法拟規定法院可直接懲戒律師引熱議|懲戒律師|二次立法|法外造法

來(lái)源:南方新聞網 發(fā)布者:南方新聞網 發(fā)布日期:2012-08-24 13:49 浏覽次數:627
   今年3月 ,全國人大通過瞭(le)刑訴法修正案,新刑訴法将自明年1月1日起執行。随後,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等部門都開始醞釀根據新法修訂各自與刑事訴訟有關的規定或司法解釋。《人民法院報》7月31日曾報道,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部門起草瞭(le)《最高人民法院關於(yú)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幹問題的解釋(征求意見稿)》,7月30日下發全國法院征求意見。該報道稱,征求意見将在9月中旬結束,最高法将於(yú)年底正式發布該司法解釋。不過,最高法至今沒有對外公開該征求意見稿 ,也沒有表示将對外征求意見。

  昨日下午,上海市律師協會刑事業務研究委員會緊急召開研讨會,讨論網上曝光的一份最高法關於(yú)新刑事訴訟法的司法解釋征求意見稿。研讨會主題“避免刑訴法二次立法問題”直指最高法試圖在司法解釋中超越法律規定爲法院賦(fù)權,涉嫌“二次立法”。

  上海律協刑委會主任林東(dōng)品表示 ,該稿真實性已通過全國律協等相關渠道獲得證實。昨日廣州一法院系統人士亦向南都記者證實,該稿確(què)實已下發,目前仍在地方法院征求意見。

  律師:法院直接處罰律師是越權

  引起律師界強烈反應的是征求意見稿第249條和第250條關於(yú)法庭秩序的規定。其中第249條規定,“訴訟參與人經人民法院許可,攜帶筆記本電腦、平闆電腦等辦(bàn)案工具入庭的 ,不得使用其錄音、錄像、攝影或者通過郵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報道庭審活動”。第250條規定,“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嚴重違反法庭秩序,被強行帶出法庭或者被處以罰款、拘留的,人民法院可以禁止其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内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身份出席法庭參與訴訟。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是律師的,還可以建議司法行政部門依法給予停止執業、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等處罰”。

  對(duì)於(yú)這樣的規定,律師普遍認爲存在“越權”的嫌疑。

  上海刑辯律師、上海律協刑委會委員張培鴻認爲,錄音錄像拍照,涉及審判公開,從大原則看 ,隻要不擾亂法庭庭審,都應該是合法的,尤其“錄音錄像拍照設備(bèi)”的概念非常寬泛,如此規定缺乏可行性。更重要的是,法院可禁止律師6個月至1年出庭,他認爲這是最高院通過“立法”,確(què)立法官在法庭上的絕對權威,“這是不行的”。

  北京尚權律師事務所刑辯(biàn)律師毛立新在新浪微博發表的長微博中表示,禁止辯(biàn)護人、訴訟代理人出庭參與訴訟 ,其實質是“暫停執業”,是對律師執業權利的限制和剝(bō)奪。而根據《律師法》,隻有司法行政機關才有權對律師進行行政處罰,法院對律師直接行使行政處罰權是對行政權的僭越。

  毛立新還指出 ,根據刑訴法,法庭對妨礙(ài)法庭秩序的行爲有權訓誡、指令法警強行帶出法庭;對情節嚴重的,可以在報(bào)請法院院長批準後處以罰款或拘留。司法解釋隻能在刑訴法的規定範圍内進行具體解釋,而不能“法外造法”,自行增設“禁止出庭”的處罰,這是對全國人大立法權的僭越。

  “刑訴法剛剛頒布時,大家都有擔心,會有擴權或限權的解釋,這些並(bìng)沒有忠實於立法的本意”。林東品指出,司法解釋是對法條技術性、操作性的釋法 ,不是立法 ,如果解釋超出瞭(le)範圍,特别是對刑訴法原則性的東西進行瞭(le)改變,那就變成瞭(le)立法。法院可處罰律師6個月到1年不得執業,就屬於明顯的擴權 ,“是非常荒唐的”。

  律師界也對第250條專門針對辯(biàn)護人、訴訟代理人設立規定表達瞭(le)不滿。

  林東品指出 ,從(cóng)理論上講,公訴人、法官也存在違反法庭紀律的問題,不能單(dān)獨對律師作出限制,“如果法官水平特别差,非常粗暴地對待律師,那怎麽進行救濟?”

  學者:對律師懲戒要尤爲慎重

  中國人民大學訴訟制度與司法改革中心副教授程雷認爲,對不得以微博等形式報道庭審活動,出於(yú)對法庭秩序的維護,具有一定道理,“動不動就微博直播,也不利於(yú)保護被告人的權利”。但對律師進行懲戒這一規定,程雷則指出法院並(bìng)無權禁止律師執業,即使律師違反法庭紀律,應由司法部或律師協會進行處理,或借鑒國外的做法,成立類似於(yú)紀律懲戒委員會的組織,舉行聽證會之後進行懲戒。

  “律師是一個需要特殊保護的團體,對(duì)律師作出懲(chéng)戒要尤爲慎重”,程雷表示。

  聲音

  爲何不公開征求意見?

  相比起刑訴法修改時,全國人大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做法,最高法起草的司法解釋僅在内部征求意見,不少律師提出應該(gāi)全面公布,由社會各界進行公開讨論。“刑訴法草案都能讨論,司法解釋爲什麽不能讨論呢?”林東(dōng)品表示。

  上一篇:中紀委官員稱腐敗和反腐敗正處於相持階段|中紀委|反腐|相持
  下一篇:住建部:正研究強化樓市調控政策措施|房地産|調控

熱門排行TOP10

more

熱門論壇

more
礦業技術管理公共服務平台簡介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網站律師 | 會員注冊 | 在線留言
Copyright © Aqxx.com.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重慶市南岸區南坪西路27号福天大廈A座30-4号 郵編:400600 客服熱線:023-48732113
Email:aqxxpt@163.com 法律顧問:重慶展圖律師事務所 技術支持:重慶滿榮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礦業技術管理公共服務平台 版權所有 備案序号:渝ICP備2021000993号-1;客服QQ:759608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