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7月10日電 煤炭大省山西近日出台“煤礦安全質量新标準”,並(bìng)出台達标獎懲(chéng)機制:達标者可獲得50萬元至100萬元的獎勵。
山西省此次出台的煤礦安全質量新标準,将考核專業從8個擴展到11個,且首次納入信息調度、應急救援和職業健康等3個專業,還将安全教育培訓、勞動用工、環境保護等納入安全管理、地面設施專業,實現安全質量标準從井下到地面、再到職業衛生健康等内容的拓展。“新規”标準更高,要求更細,可操作性更強,細化瞭(le)每一種採(cǎi)煤工藝标準。
山西省還出台瞭(le)配套的達标獎懲機制:對年度内達到安全質量标準化三級以上的礦井進行命名表彰,對達到一級标準化的礦井,加大獎勵力度,獎勵額度爲50萬元至100萬元。此類礦井必須滿足連續3年(含3年)以上安全生産無死亡事故、採(cǎi)掘機械化程度達到100%、採(cǎi)煤工作面實現數字化控制等硬性條件,是具有示範帶動作用的機械化、自動化、信息化礦井。
同時,對在年度考核評級中未達到規劃等級目标的礦井給予通報(bào)批評;達不到标準化三級的礦井,責令停産整頓、限期達标;達不到三級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礦井,責令停産整頓、限期達标,並(bìng)處以50萬元至20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