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設爲首頁 | 聯系我們 | 幫助中心 |
![]() |
國内最大的安全信息平台! |
| 首 頁 | 安全信息 | 礦業技術 | 礦業資源 | 安全産品 | 安全書城 | 人才招聘 | 設備展會 | 服務威客 | 安全論壇 | 視頻專區 | 在線留言 |
最高法:侵犯人身自由權賠償金提至162元/日來源:紅(hóng)網 發(fā)布者:紅(hóng)網 發(fā)布日期:2012-05-30 08:43 浏覽次數:687
據新華社電 記者29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人民法院29日公布瞭(le)2012年作出國家賠償(cháng)決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cháng)标準,具體數額爲每日162.65元。2011年公布的數額爲142.33元。
據瞭(le)解,國家統計局2012年5月29日公布,2011年城鎮非私營單(dān)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即原“全國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數額爲42452元,比上年增加5305元,日平均工資爲162.65元,比上年增加20.32元。 國家賠償(cháng)法規(guī)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cháng)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級人民法院在審理國家賠償(cháng)案件時按照上述标準執行。 另悉,最高檢國家賠償工作辦(bàn)公室29日下發通知,要求全國檢察機關執行新的日賠償标準。根據新标準,2012年檢察機關在辦(bàn)理刑事賠償案件時,每日賠償金額爲162.65元,比2011年增加瞭(le)20.32元。
|
|
| 礦業技術管理公共服務平台簡介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網站律師 | 會員注冊 | 在線留言 |
![]() |
Copyright © Aqxx.com.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重慶市南岸區南坪西路27号福天大廈A座30-4号 郵編:400600 客服熱線:023-48732113 Email:aqxxpt@163.com 法律顧問:重慶展圖律師事務所 技術支持:重慶滿榮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礦業技術管理公共服務平台 版權所有 備案序号:渝ICP備2021000993号-1;客服QQ:75960830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