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bào)訊 4月中旬,江岸區政府向區人社局、公安分局、教育局、工商分局、團區委、街道辦(bàn)事處等部門下發文件:專門作出對張某等3人拒服兵役實施行政處罰決定,以警示青年積極履行國防義務。
去年,400餘名應征青年報(bào)到後,先後有9人因怕苦怕累、不适應軍營生活,強烈要求不願服役,經所在部隊、兵役機關和青年家長(zhǎng)做工作,仍有張某等3名青年拒絕服兵役。
人武部認真學習領會《憲法》、《國防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精神,機關幹部到有關司法部門咨詢意見,詳細宣講相關法律條文,反複與不同意見領導溝通、協商,統一瞭(le)軍地相關部門共識:堅決依法實施處(chù)罰,切實刹住歪風邪氣,爲廣大适齡青年依法履行兵役義務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依法征兵動真格,拒服兵役“打闆子”。經研究,區政府很快形成瞭(le)對張某等3名青年依法實施處罰的決定:從2011年1月起兩年内,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不得對其實施招聘和錄用;教育部門取消其今後報考高、中等院校資格;公安機關不得爲其辦(bàn)理出境手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爲其辦(bàn)理工商營業執照;建議各級黨團組織不予批準辦(bàn)理和接納其爲黨(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