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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暴力拆遷緻人傷亡案疑犯稱警方要求作假

來源:南方都市報(bào)  發(fā)布者: 發(fā)布日期:2011-01-26 09:22 浏覽次數:1149
  受害者之子孟建偉稱(chēng),“有人曾放出風(fēng)來:1000萬元以内,解決所有問題”

  刑責部分未徹(chè)底理清之前,不會接受任何賠償(cháng)提議。與金錢相比,讓隐藏在拆遷事件背後的黑手受到懲處更爲重要。

  ——— 孟建偉(wěi)

  “沒有路瞭(le)。”面包車行至山西太原市濱(bīn)河西路靠近古寨村的一處工地時隻好轉入小道繞行;複旦大學博士生孟建偉說,如果有路 ,他不願做公衆人物。如果有路,父親孟富貴不會被強拆的保安打死 。

  昨日,山西太原“10·30”強拆血案庭審交鋒進入第二天,控辯各方的交鋒進入白熱化。法庭上,數名被告人再次爆出内幕———太原警方在偵辦(bàn)案件初期,曾多次使用刑訊逼供等手段企圖迫使嫌疑人承擔罪名。在被控與高海東首先進入武文元家中並(bìng)行兇打人的被告人張俊奇的供述中,太原“10·30”拆遷血案更多背後細節得以披露。

  南都記(jì)者 紀許光 發(fā)自山西太原

  昨天,與24日開庭首日的情況一樣,受害人家屬、被告人和太原市公檢法機構(gòu)的旁聽者擠爆瞭(le)太原市中院1号法庭。

  張俊奇:保安隊(duì)長(zhǎng)制定“攻守同盟”

  腳鐐,沉重而刺耳。張俊奇步入法庭時,目光不斷(duàn)地在旁聽席上掃視。在檢(jiǎn)方的詢問開始前,他沒擡頭望向孟建偉及其代理人。

  2010年10月30日淩晨,就是他和高海東攀爬梯子進入武文元家院子,在遭遇看家護院的武文元和孟富貴後,張、高二人手持磚頭、鎬把對抗拒強拆的一老一少動粗。檢方起訴書顯示,張俊奇在進入武家後,手持磚頭襲擊孟富貴,並(bìng)搶走孟随身攜帶的一台手機。打砸一通後,張俊奇夥同高海東和後來進入院内的祿仙鶴等人将已經倒地的孟、武二人擡出房屋,丢棄到路邊(biān)。最終的後果是 :孟死亡、武輕傷。而張俊奇所得,隻有1300元的“出勤費”。

  對於(yú)檢方指控的“故意傷害”和“故意損壞财物罪”,張俊奇當庭表示沒有異議。對於(yú)行兇的細節,張俊奇回憶說,當時自己與高海東聯手對付武、孟二人,但他強調自己並(bìng)未襲擊孟富貴的頭部。

  “我當時正和他扭打,突然聽到右邊傳來‘打呼噜’的聲音。”張俊奇說,等他回頭看時,孟富貴已經倒地。除此之外,保安隊長李彥忠曾手持鎬把襲擊其中一人,由於(yú)用力過猛,鎬把被折斷。而據其供述:由於(yú)用力過大,把自己的手都震麻瞭(le)。這一描述,恰好與24日庭審時,嫌疑人高海東供述的“見到有折斷的鎬把”細節吻合 。同時,張俊奇當庭供述,他曾見到高海東手持鎬把襲擊受害者。

  和高海東一樣,去年10月30日上午8時,張俊奇被隊長李彥忠告知“打死瞭(le)人”。檢方起訴書顯示,張俊奇於當日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但就在昨日 ,張俊奇當庭自爆警方所錄的第一份筆錄並(bìng)非實情,而是他按照李彥忠的指示,作的假口供 。

  張俊奇回憶,案發後,李彥忠向隊員們詳細授意如何應對警方調(diào)查。其中包括“與公司無關”、“不說是單(dān)方面打人,而要強調(diào)雙方互相毆打”等細節。

  對此,孟建偉的代理人說,且不論檢方指控罪名是否得當,按照張俊奇的當庭供述,其“自首”情節不應被納入從(cóng)輕、減輕處(chù)罰的考慮範圍。

  在24日的庭審過程中,保安隊長(zhǎng)李彥忠亦明確(què)當庭供述,去公安機關“自首”前,在武瑞軍等人的安排下,他們的確(què)曾經訂立“攻守同盟”。

  庭上供述:警方曾安排“演練(liàn)”案情

  除瞭(le)當庭供述保安隊長李彥忠授意“攻守同盟”的細節。張俊奇等人在接受法庭調查時,再次確認瞭(le)當晚實施強拆的保安公司確系“晉源區公安分局保安公司機動大隊”,並(bìng)非檢方起訴書所稱“柒星安保物業公司”。張的這一重要供述,成爲孟建偉代理人再次強調“檢方涉嫌包庇有關利益方”的證據 。

  除瞭(le)李根虎、彌華外,其餘的到庭被告人均供述,起訴書確(què)認的被告身份與實際不符,他們稱,自己不是柒星安保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員工,而隸屬太原市公安局保安服務公司晉源分局機動大隊。盡管公訴人在庭上不斷詢問到庭的被告人,案發前,開會地點是柒星物業的辦公室、發工資的人也是柒星公司的人;但是,被告人堅持認爲他們幹的是保安大隊的工作,而不是物業公司的活。

  武瑞軍昨日在法庭上供述時稱(chēng),在其被羁押後的60多天裏,先後有幾十個部門“提審”過他 。就在前不久,工商局曾到看守所會見武瑞軍,要他在一份工商登記注銷文件上簽字,從(cóng)而注銷他的柒星安保物業有限公司。

  但是,武瑞軍認爲濱(bīn)河西南延工程的拆遷,是政府的行爲,而且他也是以機動大隊名義參(cān)與的,和他的柒星安保物業有限公司沒有任何關系。因此 ,他拒絕簽字注銷他的柒星安保物業公司。

  誰在幕後操作瞭(le)太原市濱(bīn)河西南延工程的拆遷?各方對涉案人(公司)身份這一個案件基本事實争論,充斥在整個庭審過程中。

  庭審進行至上午9時20分時 ,張俊奇在孟建偉代理人的詢問下 ,突然自曝:不僅第一份筆(bǐ)錄系在隊長李彥忠的授意下作假,在接受警方調查時,警方還曾将其與高海東關到一起,並(bìng)要求二人“演練”案發時的情形。而這些情形並(bìng)非案發現場的真實情況,系在警方刑訊逼供的情況下,被迫按照警方意圖作出的 。

  “投案後,我說瞭(le)假話。”張俊奇說,去年10月31日,在他自首第二天,太原市晉源區公安分局辦(bàn)案民警在帶其提取指紋和拍照後,安排其與高海東“演練現場”。對此,孟建偉的代理人李勁松和劉亞軍說,晉源區公安分局先後審訊武瑞軍、張俊奇、高海東等重要疑犯,其目的正是爲瞭(le)使“晉源區公安分局保安公司機動大隊”從事件中剝離出來。而根據他們的當庭調查詢問,結合多名被告的供述,晉源區公安分局保安公司機動大隊正是太原濱河西南延工程指揮部的真正拆遷實施人,而不是起訴書認定的“柒星”。在孟富貴被打死一案發生後,警方的種種舉措表明,不僅已經涉嫌非法取證,還涉嫌爲該局保安公司機動大隊開脫責任。

  “一個非法上馬的建設工程,加上擁有公安頭銜的保安機動大隊‘保駕護航’,被拆遷人還有什麽權利可言?”劉亞軍在接受南都記者採(cǎi)訪時表示,綜合被告人供述,充分說明他和李勁松律師在開庭之初要求檢方回避的訴求是合理的,從(cóng)起訴被告人所屬單位都“搞錯”這一關鍵事實看,檢方的起訴不僅沒有盡到審查義務,還涉嫌包庇相關利益方。

  拆遷(qiān)公司李根虎:拒不承認(rèn)是拆遷(qiān)具體實施者

  在太原“10·30”拆遷血案中,李根虎被檢方指控涉嫌包庇犯罪。按照保安頭目武瑞軍的當庭供述,此人正是晉源區副區長計建中的左膀右臂。案發後第二天,在計建中的辦(bàn)公室裏屋,正是他和武密謀找人“頂雷”。武瑞軍向法庭供述稱,李根虎正是太原濱(bīn)河西南延工程的具體拆遷實施者———“同心”公司(音)負責人。

  李根虎與武瑞軍等人,實際(jì)上是非法實施強拆的犯罪共同體,因此,他們對(duì)檢方起訴的李根虎的罪名,一直持有異議。

  昨日下午,針對李根虎的法庭調查開始後,李根虎始終拒絕承認自己是濱(bīn)河西南延工程中的具體實施者 。每遇此類提問,李根虎即“不清楚”或者幹脆以沉默應對。但與武瑞軍此前所述“我們之間是平級,誰也管不著(zhe)誰”的說法不同的是,他說,在整個濱(bīn)河西南延工程中,他一直是計建中的手下。之所以包庇,明顯是在保護指揮部的人。

  武瑞軍的嫂子李俊蘭在庭審間隙對李根虎的表現大爲不滿。她稱(chēng),李根虎明顯經過有關方面授意在當庭說謊,且武瑞軍的辯(biàn)護律師發問也遭到公訴人制止。

  “事關(guān)李根虎定罪量刑,如果不能搞清其在中間(jiān)的作用和身份,必将使其脫逃罪行。”劉亞軍律師說。

  孟建偉:懲(chéng)處(chù)幕後黑手比賠錢重要

  父親被打死事件被披露後,複旦大學博士生孟建偉成爲公衆人物。媒體和網絡的聚焦使得他迅速“走紅”,因爲“10·30”案件引發的輿論關注,全國各地一些被拆遷人紛紛找到他,請他“維權”。在直播父親命案處理進展的87天裏,孟建偉一直廣受關注。昨日,在被強拆房舍的殘(cán)垣斷壁下,孟建偉說,如果有路可以選,他情願專心於(yú)自己的博士科研。在事件平息後,他希望恢複到正常生活中。

  目前,孟建偉的母親因爲心肌梗塞入院救治,古寨村委暫時墊付瞭(le)她的開銷。孟母稱,就在“10·30”拆遷血案開審前幾天,晉源區新任的區委書記等一行數人曾到醫院看望她,但到瞭(le)病房,這位書記一句話也沒說,随後離開。從案件審查起訴至今,孟父的死亡賠償(cháng)問題被束之高閣。

  孟建偉回憶說,2010年11月14日,鄰村的一名從未與之謀面的村主任曾邀請其到家裏做客。席間,該村主任向他傳(chuán)達瞭(le)“人死不能複生,多要點錢更實在”的意思。但遭到孟拒絕。

  “有人曾放出風來:1000萬元以内,解決所有問題。”孟建偉說,刑責部分未徹(chè)底理清之前,他不會接受任何賠償(cháng)提議。與金錢相比,讓隐藏在拆遷事件背後的黑手受到懲處更爲重要。

  太原市司法系統一名知情人士透露,就在一個多月前,針對孟建偉父親被強拆隊打死一案,該市組織瞭(le)一次集中培訓和學習。在這次學習會議上,主講領導稱“孟建偉一案已經廣爲‘不明勢力’利用。”並(bìng)詳細講解瞭(le)在此類事件中如何防範媒體“乘虛而入”的議題。

  這名知情人士感慨,在雙方的抗衡中,“對手”心态已經居於首位,孟父的死亡賠償問題,成爲懸念。南都記者多次試圖與涉事的晉源區公安分局負責人取得聯系,但未獲得正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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