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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國稅地稅兩會後合並 系統内部意見存分歧|國稅|地稅|合並來(lái)源:人民網 發(fā)布者:人民網 發(fā)布日期:2013-02-22 09:27 浏覽次數:765
北京2月19日電 最近,有傳言稱地稅與國稅人員的分流合並工作将於全國“兩會”後啓動,關於地稅與國稅拆分合並的話題再次引起關注。
對此傳言,人民網财經記者向多方求證,國地稅内部人士對此事持不同看法。基層地稅工作人員均表示不知情,且多認爲地稅部門有存在必要;而國稅部門相關人士則認爲,國地稅合並(bìng)的可能性很大,但年内應無變(biàn)動。 地方未有動作 一切等待頂層設計 從國稅總局相關人士處得知,國務院有關部門或已開展關於(yú)國地稅合並(bìng)的相關調研工作,並(bìng)表示國地稅合並(bìng)的可能性很大。另有某直轄市分管稅務的負責人向人民網财經記者表示,“‘營改增’試點期間暫時都不會動。起碼過一年再來談(合並(bìng))這個事。” 此前有媒體報道,某市地稅人員已經開始填寫分流意向表。人民網财經記者聯線多位地稅基層工作者瞭(le)解到,目前北京、天津、浙江等地的基層員工並(bìng)未接到任何關於國地稅拆分合並(bìng)的通知,也並(bìng)未填寫過分流意向表。一位基層地稅人事部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我們這邊動都還沒有動”。另一位基層地稅工作人員表示,“一切要根據頂層設計來安排。目前沒有接到有關通知。” 浙江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bàn)公室體改處工作人員對人民網财經記者說,“從來沒聽說過國地稅合並(bìng)的事情”。他表示,重大機構改革程序上需要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bàn)公室提出機構改編方案,遞交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審核,然後遞交國務院,最後遞交全國人大常委決議。 基層員工稱地稅部門難取消 一位在浙江财稅系統工作近30年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就稅收征收而言的確(què)沒有必要分國地稅兩套機構,但他個人並(bìng)不認爲地稅部門短時間内會被取消、並(bìng)入國稅。 他形容國稅地稅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例如,當(dāng)地2002年以後新成立的企業向國稅部門上繳企業所得稅,之前的則向地稅部門上繳,而企業所得稅又屬於(yú)中央和地方的分享稅種。他說,信息化建設後,上繳的稅收由系統自動按分享比例入庫,“地方很難再有什麽小動作。”因此,相比兩套征收班子的費用,對企業來說,一套比兩套好。 但他同時表示,盡管地稅部門稅務征收的範(fàn)圍有所減少,但費(fèi)用征收的業務卻在擴大,如需代替社保管理部門征收社會保險費(fèi)等。 另一位不願具名的基層(céng)地稅工作者也持類似觀點。他說,一個企業要交的稅種很多,幾乎所有的企業都要向地稅報(bào)稅。盡管“營改增”試點正在擴大進行,但“營改增”改掉的隻是一小部分,基本不影響他們目前的工作。他同時談到,有傳言稱到2015年當地将全面完成“營改增”。該工作人員表示,“到時候地稅業務萎縮的程度我們還沒有預估”,也沒有考慮過自己未來的職業發展。 學界多認爲“合並是未來趨勢” 對於(yú)“地稅與國稅合並(bìng)”,稅務領域的學者表示這是長期趨勢,“營改增”或許是國地稅合並(bìng)的其中一個助推器。 “長期來看,不需要這麽多人。這些人可以去做别的事。”清華大學财政與稅收研究所所長百重恩教授說。他表示,目前“營改增”試點並(bìng)未觸及中央與地方稅收分成的比例,改變的隻是地稅部門和國稅部門的工作量。他表示,随著(zhe)“營改增”試點行業和城市範圍的擴大,地稅部門的工作量確實會相對萎縮。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劉佐表示,随著(zhe)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稅制要改革,稅務機構也要改革,相應的稅務人員的工作也理應随之調整。他說,“有些地方政府和地方稅務機關的人員對‘營改增’有不同看法,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爲這項改革畢竟會涉及地稅局的征稅範圍、機構職責和人員安排。但是從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趨勢,減輕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的負擔,降低稅收征納成本等角度來看,還是應當按照精兵簡政的原則合理設置稅務機構和安排稅務人員。”他強調,“‘營改增’是黨中央、國務院根據中國經濟、稅制發展的需要並(bìng)借鑒外國稅制建設的經驗作出的重要戰略決策,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任何地區、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都要服從這個大局。” 他表示,根據發展市場經濟和政府宏觀調控的需要,稅收不應當再採(cǎi)取“畫地爲牢”的原始辦法。他認爲将來的發展趨勢很可能是一些稅基流動性比較強的主要稅種、大的稅源劃歸中央政府,由财政部按照基本公共産品均等化的要求,通過科學的财政轉移支付制度,将中央集中的大部分财力合理地分配給各地,即配套改革财政收與支的方式。這就意味著(zhe),地方财政收支、機構和人員安排等可能都要随著(zhe)上述财政收支管理制度的改革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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