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缺陷汽車産(chǎn)品召回管理條例》将正式實施。昨日,國家質檢總局表示,爲配合汽車召回,質檢總局将制定配套文件,車輛檢測(cè)、車輛事故調查等信息将建立共享。同時,廣大消費者更爲關注的汽車三包規定已通過質檢總局局務會,很快就會出台與公衆見面,解決個案汽車的退換修問題。
國家質檢總局副局長蒲長城表示,缺陷汽車的召回有其适用範圍,實施主體主要是汽車生産(chǎn)商和經銷商。其中哪怕是裝在原車上的備(bèi)胎出現安全問題,也将由汽車生産(chǎn)商負責召回。而未随車裝的輪胎,則由輪胎生産(chǎn)商負責召回。
同時,一些消費者從國外購買並(bìng)帶回國内的汽車,不在此次召回條例範圍内,汽車油漆、音響等不涉及安全問題,也不屬於(yú)缺陷汽車召回條例的召回範圍。
消費者在平常遇到更多的是屬於個案的一般性汽車質量問題,這就需要汽車三包規定來規範。質檢總局法規司司長劉兆彬透露,備受消費者關注的汽車三包規定立法也有瞭(le)新進展。質檢總局已對汽車三包規定立法進行瞭(le)大量調研和論證,前後曆時8年多。目前三包規定已經在質檢總局局務會讨論並(bìng)原則通過瞭(le),正在做進一步修改,條件成熟,取得社會共識,應該“很快在不久就會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