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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因征地沖突中槍身亡續:警察被認定未強拆|強拆|中槍身亡|征地沖突來源:新京報(bào) 發(fā)布者:新京報(bào) 發(fā)布日期:2012-09-24 14:39 浏覽次數:735
21日,遼甯盤錦興隆台區一村民在一起占地糾紛中死亡。昨日下午,人民日報(bào)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盤錦當地有關部門並(bìng)未與村民達成拆遷補償協議,在沒有法院判決的情況下違法強拆,導緻矛盾激化。
今天淩晨,人民日報(bào)官方微博再次發布消息稱,人民日報(bào)記者何勇從盤錦市政府獲悉,調查認定:民警接110出警,並(bìng)非警察參與征地拆遷。出警後,遭王樹傑和家屬潑汽油、追砍。在王樹潔點燃衣服撲向民警時,受到威脅的民警開槍。據悉,拆遷涉及42戶,40戶已達成協議;包括死者在内2戶未達成協議。 拆遷現場民警開槍 21日,盤錦市興隆台區發生一起占地糾紛。當地村民稱,村民王樹傑與家人阻撓前來鏟平莊稼地的拆遷人員,與現場一民警發生激烈沖突。盤錦當地調查組通報稱,民警在生命受到威脅之後開槍,王樹傑當場死亡。當地村民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cǎi)訪時稱,沖突發生後該村出現瞭(le)衆多警察和城管,目前當地政府正在和死者家屬進行談判,具體賠償數額還未有進一步說法。 人民日報:建議省裏派調查組 昨日下午,人民日報(bào)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該事件源於(yú)占地糾紛,盤錦興隆台區有關部門在沒有和村民達成拆遷補償協議、且沒有法院判決的情況下違法強拆,導緻矛盾迅速激化。該官方微博還稱,當地不少村民表示,該事件僅由盤錦當地進行調查不能服衆,建議應該由省裏派出調查組,就強行拆遷是否違法、民警開槍是否屬於(yú)緊急關頭自衛等情況進行調查。 昨日,興隆台區委宣傳部發布通知稱(chēng),此事發生後在全區幹部群衆中引起強烈反響,也出現不同聲音。請各黨委(黨工委)、黨組号召廣大幹部群衆要正確(què)對待,提高認識,不評論、不議論。 ■ 相關新聞 一年前盤錦曾發違法強拆 被四部委通報批評;13人受處理,其中6人被追刑責 2011年盤錦市興隆台區曾發(fā)生違法強拆引發(fā)的流血事件,被四部委通報(bào)批評。 去年5月,興隆台區拆遷辦在隻與聖潮足道館所在4層小樓房屋産權所有人魏軍簽訂補償裝修款協議,未按有關規定與承租人簽訂補償協議的情況下,於(yú)2011年5月2日淩晨,未經申請法院裁定強制執行,並(bìng)報經區政府分管領導同意後,組織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人員和民警對聖潮足道館實施強拆。承租人持刀阻止強拆人員進入,砍傷1名協警和1名強拆人員。此後,興隆台區政府作出回應,表示将妥善處理這起暴力拆遷事件。 據新華網報道,國務院主要領導就此事高度重視並(bìng)作出重要批示,責成監察部、國土資源部、住建部、國務院糾風辦組成聯合調查組對這一事件進行瞭(le)調查,最終由遼甯省紀委作出處理決定,共有13人受到處理,其中6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其中興隆台區區長劉世傑行政記大過處分;免去李炜興隆台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職務等。另有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新京報記者李超 朱柳笛 ■ 鏈接 公安部:禁民警參與征地拆遷 去年年初,公安部黨(dǎng)委制定下發《2011年公安機關黨(dǎng)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bài)工作意見》。 《意見》指出,各級公安機關要把維護黨的政治紀律放在首位,要認真貫徹(chè)國務院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嚴禁公安民警參(cān)與征地拆遷等非警務活動,對随意動用警力參(cān)與強制拆遷造成嚴重後果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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