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近期出台的《關於(yú)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意見》,工商部門将在企業兼並(bìng)重組、拓寬融資渠道、實施商标戰略、投資廣告産業等方面,積極營造平等準入、公平競争的市場環境,幫助民間投資健康發展。
工商總局要求各級工商部門,爲民間資本重組、聯合、轉型提供優質高效的登記管理服務,包括: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市場主體通過參(cān)股、控股、資産收購等多種形式,參(cān)與國有企業的改制重組;支持符合國家産業政策、具有競争優勢的民間投資市場主體,通過跨地區、跨行業兼並(bìng)、重組,組建大型企業集團等;支持中西部地區在承接産業轉移中新設市場主體,支持東部地區的民間投資市場主體以多種方式向中西部地區投資發展。
此外,要求著(zhe)力解決民間投資市場主體融資難題。工商總局要求各級工商部門,充分運用工商行政管理職能,採取以下四種方式,幫助解決民間投資市場主體融資難題:積極開展動産抵押等,完善相關工作機制,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務,指導民間投資市場主體利用抵押、質押擔保進行融資;鼓勵和支持民間投資市場主體運用商标權出資、商标質押和商标許可等方式,實現商标無形資産的資本化運作;支持公司以正常經營活動中産生的債權以及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確(què)認的債權、破産重整期間列入經人民法院批準重整計劃的債權等轉爲公司股權,減輕債務負擔,提高盈利能力,優化行業布局和資産結構,進一步拓寬民間投資市場主體的融資渠道;支持面向民間投資市場主體的金融服務體系和信用擔保體系建設,不斷改善民間投資市場主體的融資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