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評論:我國超标電動車将通過以舊換新等限期淘汰 |
| 網友:遊客 |
時間:2011-05-30 18:40:41 |
重小於40公斤? 一塊電池就20-25瞭吧? 電動車的架子等 都要用塑料嗎?最快速度20? 30也行啊 20還沒自行車快呢 限制下速度可以,但限制重量 有點過不去瞭吧 沈陽這麽大 想騎的遠 就要電池多 電池多瞭 就會重啊 種不能叫我們騎出去 回不來啊。。。 有人要說限制重量是爲安全考慮 那要是一個符合重量的車 一個200斤的人騎 怎麽辦? 是不要限制一下騎車人的體重??? 這個标準是1999年的标準哦 當時電動車産量也就5萬台吧? 現在發展這麽快 是不是應該改改啊??? 難道就是因爲電動車增加不瞭“雞的屁”(GDP) 汽車能做到 所以 汽車跑的在快 撞死的人在多 都是合理的嗎? 還有就是 也譴責下 不準守 |
| 網友:東方 |
時間:2011-05-30 13:24:11 |
| 電動自行車超标是生産廠商的事情,不是我們消費者能夠說瞭算的。我覺得應該從生産廠商嚴把質量關,而且現在現有的電動車不應該被淘汰掉,應該從現在開始,市場上不應該銷售超标電動自行車。我們有電動車也是爲瞭環保與方便,現在一下取消掉我們接受不瞭,比如說我現在的電動車2500元買的,那要怎麽補貼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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